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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信息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7 查看详情)
关于报送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信息员的通知 各乡镇中小学、县属各校:     根据抚州市教育局安全稳定科通知,全县教育系统要成立一支中小学信访维稳工作信息员队伍,每个年级指定一名老师担任信息员,每个村小学指定一名老师担任信息员。请各校在12月8日前将信息员名单报教育局监察室,以便汇总上报市局。( jxnfjyjyrs@163.com ) 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信息员.doc  
关于上交“三名”活动经验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0 查看详情)
关于上交“三名”活动经验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中小学校、县属各校: 我县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的“创名校、树名师、育名生”活动已经进行了近一年的时间,在今年教师节时也表彰了一批“三名”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掌握我县“三名”活动阶段性开展情况,经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请各乡镇中小学校、县属各校在11月18日前,将一年来本校开展“三名”活动情况撰写一篇有工作特色的经验材料,发到《南丰教育》网站,同时,将经验材料打印一份纸质文稿,送教育局监察室袁荣生处。请各校校长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总结在开展“三名”活动中取得的好的经验和做法。 南丰县教育局 2011年11月10日  
关于开展2011年深入治理教育
(发布时间:2011-10-28 查看详情)
关于开展2011年深入治理教育 乱收费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纠风办、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金巢经济开发区监察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市纪委二届八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要求,有效制止教育乱收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11〕8号),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通知》(赣纠办字〔2011〕3号)和市政府纠风办、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的通知》(抚纠办字〔2011〕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1年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是教育、发改(物价)、财政、新闻出版等具有教育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检查时限为2010年以来有关部门和单位涉及教育收费行政监管行为、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收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教师有偿家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时间安排 2010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市政府纠风办和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和学校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随机检查。 三、检查内容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11〕8号)要求,本次检查要重点围绕以下政策落实情况和收费行为开展。 1、教育收费行政监管行为中的突出问题。教育、发改(物价)、财政、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是否严格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是否存在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文件、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不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文件精神,继续执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文件;对教育乱收费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对群众举报不认真核查等问题。     2、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是否依法办学、规范收费,是否存在不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不规范,违规办理学生保险的问题。公办幼儿园是否存在违规收取高额入园费;公办中小学校是否存在补课收费、有偿家教等问题。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收费方面的突出问题。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存在不严格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10项措施;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等问题。     4、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教育、发改(物价)、财政、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是否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监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或学校是否存在擅自编印、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问题。 四、参加检查人员 抽调市政府纠风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及部分市教育行风监督员组成四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3人,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检查临川区、黎川县、金巢经济开发区 组长:李  凌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余  慧  市纪委纠风室副科级纪检员 胡  荣  崇仁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郑春祥  南城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 第二组:检查东乡县、金溪县、资溪县和市直学校。 组长:章星期  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成员:万晓定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张志珍  市教育行风监督员 王  磊  市教育局监察室干部 第三组:检查南城县、南丰县、广昌县 组长:徐建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 成员:刘秀明  市发改委价格监督监察局副局长 周  详  资溪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余俊清  宜黄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第四组:检查崇仁县、宜黄县、乐安县 组长:龚升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李德堂  市财政局非税科科长 袁荣生  南丰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黄年祥  广昌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五、检查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县(区)政府纠风办和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以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及时了解情况,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保证自查工作到位。各检查组要提高认识,认真细致做好检查工作,各县(区)至少要抽查1所重点高中、1所县城初中、1所县城小学、1所公办幼儿园和1所农村初中、1所农村小学,金巢经济开发区至少要抽查1所初中和2所小学。 2、要保证质量。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访家长、问学生、查帐目、看资料,保证检查结果的客观、准确。检查结果要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 3、要认真总结。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收集各地自查材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归纳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各检查组材料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箱形式于11月10日下午前报市政府纠风办(A405室)和市教育局监察室,联系人:余慧、王磊,联系电话:8284516、13607948473,邮箱:fzsjfb@163.com、jxfzjyjwl@126.com。 4、要抓好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教育乱收费行为,要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学校乱收费及向学校乱收费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违纪违规收费款项一律退还学生家长。 六、考核评优 根据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检查考核得分情况 ,县(区)评4个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先进县(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评2个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先进单位。   附:全市2011年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检查评分表   抚州市政府纠风办                 抚州市教育局 抚州市发改委                    抚州市财政局   2011年10月20日 全市2011年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检查评分表   被检查单位:                           项目 检  查 内 容 评 分 教育收费行政监管行为方面突出问题(10分) 1、是否严格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2.5分)   2、是否存在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文件、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2.5分)   3、是否继续执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文件(2.5分)   4、是否存在对教育乱收费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对群众举报不认真核查等问题(2.5分)   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方面突出问题(40分) 1、各级各类学校是否依法办学、规范收费(5分)   2、是否执行了收费公示制度(5分)   3、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5分)   4、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是否规范(5分)   5、是否存在违规办理学生保险的问题(5分)   6、公办幼儿园是否存在违规收取高额入园费问题(5分)   7、是否存在补课收费问题(5分)   8、是否存在有偿家教问题(5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收费方面突出问题(20分)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存在不严格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10项措施(5分)   2、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等问题(5分)   3、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10分)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方面突出问题(30分) 1、各教育监管部门是否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监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10分)   2、各教育监管部门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10分)   3、有关部门、单位或学校是否存在擅自编印、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问题(10分)   总分:                    评分人签名:
县城小学新生入学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0 查看详情)
县城小学新生入学通知     县城小学新生秋季入学定于2011年8月24日—8月26日报名。请家长督促子女(今年秋季入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即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按县城小学就读学区线路到指定学校报名,逾期一律不予补报,请广大家长理解和配合。     实验小学:解放路、胜利路、人民路、建设路、城墙路、琴城路、盱江路、沿江路,果园村石背路段。     附属小学:老仓山路、新仓山路、街心花园、新建西路170号以内。     子固小学:桔都大道、交通西路、交通东路(华联超市至县人民医院)。     朝先小学:交通东路(县人民医院至蜜桔加工厂)、新建东路、大桥路、彩虹路、朝先村。                                                                                                       南丰县教育局                                                    201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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