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教育日及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小学、县属各校:
今年3月26日是全国中小学生第十七个“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201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2012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26日-3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
三、活动安排
1、组织开展一次疏散演练。各学校(园)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要做到事前有预案,事后有总结,通过演练活动使中小学生熟悉疏散路线,掌握基本的自救自护技能,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主动遵守各项安全行为规范。
2、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通过国旗下讲话、安全知识竞赛、观看安全教育片、举办安全主题班会、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动,向师生讲授基本的、易于掌握的避险知识和现场救护技能。通过教育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应急避险能力。
3、大力宣传,形成学校安全工作良好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做好“安全教育周”专题宣传工作。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专题展览、街头宣传、张贴标语、印发安全知识小册子等方式,对本校安全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一次集中宣传。通过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4、布置一份安全隐患排查作业。各中小学要组织学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我发现,家庭安全隐患我排查”活动,给学生布置一份安全隐患排查方面的作业,通过完成作业增强学生安全认识,巩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安全鉴别和处理能力。根据学生排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四、活动要求
1、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暨“安全教育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人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2、各学校对“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附有关活动图片)于4月6日前报教育股。